为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完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3号)及教育部教学司推免生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处分期内)情况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六)法学门类、哲学门类、教育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等本科生均可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
三、招生专业与拟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推免计划数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 |
四、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申请
1.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申请学生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系统中予以回复。
3.申请人按照招生学院安排的复试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二)复试
1.申请人复试时需按照要求,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附件1)、个人陈述1份(附件2);
(2)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CET六级、TOEFL、雅思成绩等;
(5)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能够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6)学院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2.复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复试形式:现场面试或线上面试;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考察专业基础知识与本专业需要掌握的外语听力口语。其中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为100分。
(2)思想道德与心理健康测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3)成绩计算:
专业综合=(专业基础知识*80%+英语听力口语*20%)
思想道德与心理健康测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三)拟录取
1.学院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将申请学生姓名、拟录取学科/类别、复试成绩等公示3个工作日。
2.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3.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系统中给予答复。
4.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有学校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报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并上传教育部备案。
(四)注意事项
1.相关工作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2.学院妥善保存包括复试登记表在内的各项复试资料,以供需要时查阅。
3.经备案拟录取为我院的推免生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寄给考生本人。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有任何考试作弊记录者;
(3)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者;
(5)录取后又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者。
五、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纪检小组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71-56990291,举报邮箱:nd56990291@163.com。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布接收推免生的细则。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学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向学校提交推免生接收申请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推免生接收工作。
(五)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通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复议。
六、奖助政策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参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七、其他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990291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8号
邮政编码:450046
实施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