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该实施细则。
一、评定对象:
我院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档案未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6、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和注册;
7、符合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有关说明:
1、本学年没有交清学费者不能参评奖学金;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不可参评奖学金;
3、凡攻读研究生期间出现挂科情况,均不可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一等学业奖学金;
4、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均不可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一等学业奖学金;
5、一年级研究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
6、参评科研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为河南农业大学;
7、对于做出特殊贡献并取得突出社会效益的,可优先考虑。
四、名额分配
根据当年学校下发名额,按照学校分配的比例进行年级名额分配。
五、评定方案
(一)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一年级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分排名先后顺序评定学业奖学金等次。
(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二三年级研究生按照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计算,根据总得分排名先后顺序评定奖学金等次。
(三)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各科总成绩/科数/10+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分数+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分数
2、科研业绩:科研业绩=学术论文分数+学术活动分数+科研成果分数+科研奖励分数
(1)学术论文:
论文要求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或本院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且论文必须被中国知网收录。如导师或本院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分值减半计算;论文必须正式见刊方能作为加分依据,SCI源刊除外;同一论文、论文题目或内容相近被不同期刊或不同会议论文集收录时,按最高加分类别加分一次。计分标准见表1。
表1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论 文 类 别 |
国内期刊 | |||||||||
权威期刊;国家级领导人批示 | 国家级科学研究会会刊;省部级领导人批示 | CSSCI | CSSCI扩展版、北大核心 | 在国家级知名网络媒体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 | 学报或CN刊号(出版周期≥1个月;字数≥6000) | 省市级及以报纸的理论版发表的文章 | CN刊号(出版周期≥1个月;字数≥4000) |
国家、省级、校级会议论文, 网络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性文章 |
CN刊号(出版周期≤15天,字数≥3500) | |
分值 | 100 | 70 | 60 | 40 | 30-10 | 10 | 8-10 | 8 | 3-5 | 2 |
说明:1、权威期刊参考教育厅认定标准。
2、在国家级知名网络媒体上发表的作品点击率达30万以上加30分、20万以上加20分、10万以上加10分,且均需经两名以上相关专家认定为优秀的网络作品方可按照标准加分。
3、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论文获奖按照校级论文加分。
(2)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包括校内外的学术报告和学术会议。一、二年级研究生参加校内外专业相关学术报告、学术会议达到10次之后,每多参加一次加0.5分,参加学术活动未达到10次,每少参加一次扣0.5分;毕业生参加学术报告、学术会议一次加0.5分;作为明理论坛主讲人一次加1分。校内学术活动以学院考勤为依据,校外学术活动以参会照片为依据。
(3)科研成果:
参加国家级课题30分、参加省级课题10分、参加厅局级课题5分、参加校级及同级别课题2分,均只计算前5名(要求成员为课题研究要做出实质性贡献),以结项证书为准。
(4)科研奖励:
科研奖励要求是个人或集体参加科研活动并获得政府部门奖励。个人奖项,加分分值为相应获奖等级的最高加分分值;团体奖项,排名第1、第2、第3、第4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30%、10%,第5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5%。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加分类别计算;所获奖项须出具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计分标准见表2。
表2 科研奖励加分标准
Ⅱ类(国家级) | Ⅲ(省部级) | Ⅳ(厅局级) | 校级 | |
一等奖 | 80 | 40 | 30 | 20 |
二等奖 | 60 | 30 | 20 | 10 |
三等奖 | 40 | 20 | 10 | 5 |
说明:1、参加课题并获得奖项,按照最高分值加分。
3、综合表现:社会工作分数+社会活动分数+竞赛获奖分数+评优评先获奖分数
(1)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要求是学生在校内学生群体中担任某些职务或承担公共事务,并在学院备案的学生干部群体,给予相应的加分。计分标准见表3。
表3 社会工作加分标准
类别 | 助管 |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院研究生会主席(青马研究会会长)、院研究生会副主席(青马研究会副会长) | 班长、支书、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等 | 青马研究会部长、副部长 |
组织委员、学习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含党支部委员) |
分值 | 5-10 | 3-5 | 2-4 | 1-3 | 1-2 |
说明:1、担任职务的分数由负责人和教师进行打分;担任不同职务分数可累加;
2、助管需担任半年及以上方可加分,不足一年加5分,满一年加10分。
(2)社会活动
社会活动是指参加的教育活动、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一、二年级研究生参加集体活动达到10次之后,每多参加一次加0.5分,参加集体活动未达到10次,每少参加一次扣0.5分;毕业生参加集体活动一次加0.5分;个人参加社会实践一次加0.5分;个人参加志愿服务一次加0.5分;个人参加其他课外活动一次加0.5分。集体活动均以签到本为准,个人活动由负责教师考核提供相关证明。
(3)竞赛获奖
竞赛获奖是指参加由政府部门或国家机关正式组织的各类知识性、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奖励。个人奖项,加分分值为相应获奖等级的最高加分分值;团体奖项,排名第1、第2、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40%、30%和20%,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若所获的团体奖项无排名,所有获奖成员均按获奖等级的最高分值加分。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类别计算;所获奖项必须出具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计分标准见表4。
表4 竞赛获奖加分标准
|
Ⅱ(国家) |
Ⅲ(省部) |
Ⅳ(厅局) |
校级 |
院级 |
特等奖 |
50 |
40 |
30 |
20 |
15 |
一等奖 |
40 |
30 |
20 |
15 |
10 |
二等奖 |
30 |
20 |
15 |
10 |
5 |
三等奖 |
20 |
15 |
10 |
5 |
3 |
优秀奖 |
10 |
10 |
5 |
3 |
1 |
(4)评优评先获奖
评优评先获奖是指参评校内外先进集体和个人所获荣誉。个人奖项,加分分值为相应获奖等级的最高加分分值;集体奖项,负责人的加分权重为40%,主要参与人加分权重为30%,其余成员加分权重为10%,名单由集体提供团委审核。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类别计算;所获奖项必须出具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计分标准见表5。
表5 评优评先获奖加分标准
类别 | 国家级荣誉 | 省级荣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等) | 校级荣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等) | 院级荣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先进集体等) | 青马会荣誉(十佳会员、优秀新媒体工作者等) |
分值 | 30 | 15 | 10 | 5 | 5 |
六、其他说明事项
1.奖学金评定提交的所有材料为评定年份内所获得,各类科研论文和奖励不能重复使用。如所获奖励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与否则由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2.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对违犯规定者,学院一经核实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理;
3.申请人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对已发放的奖励将予以追回;
4.未尽事宜由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5.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补充说明:
1、关于参加线上学术会议加分的材料需要有参会证明、邀请函和会议论文或线上会议通知以及含本人姓名的听课截图和学习笔记。
5、中文核心认定标准参考河南农业大学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