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与农民权利研究中心

中心副主任刘歆立副教授日前获批省政府决策招标与省软科学 (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两个省级项目立项

时间:2018-11-20 22:23 点击数:
     近日,我中心副主任刘歆立副教授日前获批两个省级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河南省农民闲置宅基地‘三权分置’研究”(立项编号:2018B220)与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项目“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省农民市民化灰色预期因类施策及其应对”(立项编号:192400410105)
 
       “河南省农民闲置宅基地‘三权分置’研究”认为,根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农村发展报告 ( 2017 ) 》指出,全国农村居民点闲置用地约3000亩,2000-2010十年间农村人口减少 1.33 亿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反而增加了 3045 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用地规模的 1/4。每年因农村人口转移,新增农村闲置住房 5.94 亿平方米,折合市场价值约 4000 亿元。如何盘活这笔巨额闲置财富意义重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村宅基地 “三权分置”重要目标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然而,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集体化时代产物的遗存,是资源稀缺程度高却采取福利分配的国家基本制度安排之一,它的基本方面与人们熟悉的市场化改革取向不尽一致属亟待改革的重要领域,另一方面由于这一制度历史形成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及它所承载的政治和社会功能,对它进行改革属顶层设计、法律修改、政策制定与学术讨论最为谨慎和敏感的领域,宅基地制度也是土地制度改革中是最为独特、最为敏感,也是最难以决断的一项。以探索宅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为内容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际上处于发现问题、树立典型的摸索探路与局部试点阶段。作为农民大省的河南,农民闲置宅基地问题也很普遍,成为农村发展经济的一个短板。
       因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三权”的分置,分置的目的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三权分置”是解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具体说来:一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提升农民获得感、实现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要,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的具有重大意义,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问题;二是探索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与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需要,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需要;三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需要。
       为此该项目拟在国内外相关文献梳理基础上,总结我省农民闲置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际做法研究。一是地方政府主导的闲置宅基地落实集体所有权的政策做法;二是地方政府主导的闲置宅基地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政策做法;三是地方政府主导的闲置宅基地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做法。四是农民对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转让(买卖)等自主流转情况;同时,对我省农民闲置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建议与制度选择。依据农村宅基地基地制度情况、社会各方对农民闲置宅基地认识看法等,综合平衡国家战略需要、农民福利与增加财产性收入需要与省外实际经验做法等角度提出我省农民闲置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基本思路与政策建议,提出通过试点慎重、稳妥推进,但不应谨小慎微等宏观政策建议与具体具体实际做法。
       项目“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省农民市民化灰色预期因类施策及其应对”认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当前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的关键一环,实际推进复杂困难和最易诱发问题与最易留下隐患。只有对问题症结深度分析的市民化机制研究才具有价值。而众多研究或是政策跟风式的应景宣传,或是脱离问题导向的凌空蹈虚,或是陷于琐碎事务的工作汇报,对问题条分缕析与深度把握的研究较少。本研究以实地调查获取的第一手资料与权威统计数据为基础,运用案例分析方法研究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症结实质与具体表现,结合国外省外先行做法与相关学科理论、范式与方法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市民化推进机制。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等为显著特点的经济新常态,年初李克强总理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加大,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凸显,今年面临的困难可能比去年还要大,5月9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权威人士”对近期经济的解读透露中央高层智库的基本研判:我国经济运行不可能是U型和V型,而是L型,这个L型不是一两年能过去的。这个背景对我国特别是我省实施以市民化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一体化进程无疑产生着复杂而深远的影响,加之“转移空间”不足与“转移能力”不高的社会认识对我省具有市民化意愿与市民化能力的农民群体的心理影响,因而正确认识与合理分析这一宏观经济背景在农民心理行为上的多重投射与复杂反映,是我们有效应对与精准施策的前提与基础。
       农民问题至今仍然是个天大的问题,从长远与根本上看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与国家实施城镇化战略以实现农民市民化,作为落后于全国城市化水平的我省无疑要充分利用改革动能增强驱动农民市民化动力。根据最近《人民日报》的采访调查,当前我省农民的现有力量主体与后备力量主体有着巨大的市民化追求的动力与强烈意愿,“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可以说,然而当前经济新常态无疑对农民市民化预期形成消极影响,我们必须把经济新常态作为实现市民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认识到这一背景中蕴含巨大的市民化发展潜力、市民化发展韧性和市民化风险化解回旋余地。
        为此,该项目拟开展以几个方面的问题深入研究一是农业转移人口构成实证研究。二是市民化概念的理论分析与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农户市民化外部动力机制的研究;三是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形成农户市民化灰色期望的机制体制痼疾的研究。从两个方面分类调查:一方面,不合理的城乡二元化的就业和收入分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土地政策、住房支持、子女受教育等政策鸿沟造成的灰色期望心理惯性与表现。例如缺乏正常增长机制与支付保障机制的非正规就业使人们对市民化望而生畏;另一方面,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的发展短板(例如反映市民化素质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存量),普遍存在的各类就业排斥(例如农业转移人口只能从事劳动强度大、工时长、技术含量低、收入低且不稳定的低端产业),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吸引对城市化的逆袭。这些因素对农民市民化灰色期望的强化及表现。
       四是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农户个体与农户群体对市民化前景的预期研究  当前经济新常态使一些农民对发展前景作出灰色预期,进城过程中承包土地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继续拥有、集体收益权恰当置换等灰色预期;进城后在城市就业机会少、生活压力大、社会保障缺失、受社会排斥等的灰色预期。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级研究生     袁哲    校 对: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级研究生 靳戈 李明娟)